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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天”是日企還是韓企?

作者:EGAWA   來源:RecordJapan   日期:2010-11-07


 
2010年11月3日,MONEYzine報導,日本“樂天”以生產口香糖,巧克力以及冰激淩等商品而家喻戶曉。但是另一方面,在韓國也存在著樂天酒店、樂天百貨店等以“樂天”命名的企業。對此有人便在網上提出質問:“樂天到底是日本的企業還是韓國的企業呢?”看完以下的內容您就會豁然開朗。
 
最早的日本樂天是由在日韓國人•重光武雄(現樂天集團董事長,韓國姓名:辛格浩)于1948年創立的。重光武雄於1922年出生于韓國廣尚南道蔚山市,1942年渡船前往日本,之後一邊做一些送報送牛奶的兼職,一邊在早稻田實業學校進行學習。
 
之後,重光武雄涉足了一些香皂、髮蠟之類的生產銷售行業,最後他把目光聚集在了戰後由駐日美軍帶來的口香糖上,並開始投入生產和銷售。1950年開始產銷以天然樹膠為原料製造的口香糖,1954年10月則升級為留蘭香口香糖,到1957年4月發售的綠色口香糖更是受到了極大的歡迎,直到現在仍是非常具有人氣的商品。之後他也開始進行巧克力以及冰激淩等甜點的生產銷售,最終成為了日本最大的糖果食品商。 
 
另一方面,1965年日韓邦交恢復正常後,重光武雄又利用日本樂天的收益資金,於1966年在自己的母國創立了韓國樂天集團,並先後開設了樂天百貨店、樂天酒店以及樂天世界(世界最大室內遊樂城)。現在,樂天已經成為了擁有近3兆日元(按當日匯率換算約約人民幣2500億元)資產的樂天財閥。
 
據說也有人批評指出:“重光武雄在韓國擴建企業並不是為了支援自己祖國的發展,而只是日本企業必要的對外擴張而已,他利用了日韓經濟的差異,進而擴大了自己的事業。”另外也有人指出,在韓國的樂天糖果產品中,於1983年生產銷售的PEPERO餅乾是模仿於1966年在日本發售的格力高百奇餅乾,這種將日本的流行商品帶入到韓國效仿模式可以說是非常成功的。
 
樂天集團於2007年4月正式將集團股份企業體制進行了轉移。將日本樂天集團與韓國樂天集團合二為一併創立了株式會社樂天控股。據說日本樂天與韓國樂天將分別由長男•重光宏之(樂天集團副董事)與次男•重光昭夫(樂天集團副董事兼千葉樂天職業棒球團代理總裁)繼承。重光家族雖然將樂天股份分為日本、韓國兩部分,但是實際上擁有著完全的支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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